本报讯(陈光曙 王量迪)全国爱卫会日前发出了关于《命名2011—2013年度国家卫生乡镇(县城)的决定》,象山县正式入列“国家卫生县城”。 去年年底,全国爱卫办根据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会推荐,按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先后对2011至2013年度申报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的乡镇(县城)进行评审和社会公示。 最终,北京市延庆县千家店镇等197个乡镇(县城)摘得“国家卫生乡镇(县城)”称号。 象山县于2010年底全面启动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以来,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深化综合整治、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等三大工程,通过建立一套长效创卫机制,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经抽样调查,市民对城区卫生状况满意率达到93.1%,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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