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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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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科技的“奴隶”

  □楼烧冬

    近日,市交警部门推出了“交通违法E办理自助服务”,市民可以通过网络,也可以通过智能手机直接处理交通违章(2月12日《宁波日报》)。

  以往处理交通违法,要去违法处理窗口开具罚单、缴纳罚款,耗费多时。现在,只要动动手指,足不出户就可办理。朋友看到这则消息,却蹦出一句“又多了条宅家的理由”,让我咂舌。把别人的便利服务说成是自己“宅家”的理由,真是“哪里跟哪里”啊。但转念一想,像朋友这样,借助科技便利,不知不觉成为“懒人族”的还真不少。

  你看,原本要动手下厨才能吃上的饭,却可以网上下单、坐享其成;原本要外出才能采办的东西,只要上网下单就有人送货上门;原本因故不能成行的远足旅游,也可以在网上看旅行纪录片过个眼瘾……许多原本需要身体力行才能完成的事,不少人宁可享受手指在平板上一滑的快感,等待别人的服务,也不愿意让自己“受累”。

  更糟的是,有时想静下心来做点事,可一接触网络,就流连忘返,玩切水果、看网友掐架无需思考,更显轻松;面对每日的信息轰炸,浏览了万千,可记住的很少,能用的就更少。渐渐地,且不说视力降了、颈椎不好了,整天被浮躁因子缠身,更是做事无法专注,想象力僵硬,焦虑感来袭。

  发明科技产品,本是为人服务的,而不是人成为产品的“奴隶”。看到一名网友是这么说的:“对着电脑,是等到老年,走不动了,才过的生活。”这话或有偏颇,但不无道理。我们尽可以享受“交通违法E办理自助服务”的便捷,但我们的人生有比“宅家”浏览网页、玩ipad更重要的事。科技是手段,善用科技为自己服务而不沉沦其中游戏人生,才是可取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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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