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水玲玲)谎称做生意钱还差一点,以入伙赚钱为诱饵,3个男子分别以“工商所长”、“客商”、“老板”等名义,先后在宁海骗取了多位老人的钱财。17日,宁海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了3个犯罪嫌疑人。 去年10月15日上午,70多岁的王老太独自在宁海长街镇碧海家园小区附近走过。这时,李某假冒外地客商上前向老太打听某电子厂怎么走,老太摇头称不知道。于是朱某过来称自己是“工商所长”,愿意带李某去。李某很高兴,说你们两个人带我去,我一定好好谢谢两位。见有钱可拿,而且还有“工商所长”在一旁,老太便放心地跟着去了。 3个人走了一段路后,正巧遇到了朱某某假冒的“电子厂老板”,李某和朱某某就在路边谈起了“生意”。 这时,“工商所长”将老太拉到一边说:“电子厂的产品价格明显低于客商报价,我可以先将电子厂的东西买下,然后再卖给那个外地客商,这样可以大赚一笔。但我身上带的钱还差一点,你帮我垫付一下,等赚了钱我们平分。”王老太想了一下,觉得有“工商所长”的合作应该没什么风险,便欣然答应。 王老太回家拿了存折,然后到银行取出了自己好不容易积攒下的5000元“养老钿”,交到朱某的手中。朱某随即当着老太的面和李某及朱某某“谈妥生意”,然后交给老太10元,让老太去找一辆三轮车,帮李某运货。 老太很快找来了三轮车,却发现3个人没了踪影,这才知道被骗了。 根据受害人的报警,宁海警方很快将3个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讯,3个犯罪嫌疑人采用同样的手段,在宁海骗取了多位老年人共计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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