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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2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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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证途”的囧况应该消除

□殷国安

  2月19日,在广州市政协各界别委员代表座谈会上,委员曹志伟现场展开一幅长3.8米的“人在证途”长卷,列明个人一生常见办证就超百个,市民办证繁冗不易。他吐槽说中国人一辈子不是在办证,就是在办证的路上(2月20日《南方都市报》)。

  为什么证多?一个重要原因是“证出多门”。每一种证,都来自一种行政审批项目,都代表了一种权力对群众的特许。从理论上说,制作颁发每一种证的初衷都是把证作为服务工具,保障群众享受相关权利。实际上却发生了异化:每一种证都是对群众的一种限制。为了管理,政府各个部门想办法设置门槛,于是证越来越多。不仅有依法设置的证,更有权力所有者随心所欲设置的证,例如河北省成安县就曾要求农民办理秸秆放倒证、秸秆准运证。

  证太多,至少会产生三个问题:一是群众办证时的麻烦多,为办证,很多人是腿跑断,鞋跑烂;二是领证时的费用多,办证并不只收工本费,有的收费是成本的几十倍;三是群众保管使用困难,一大堆证,丢了一个就不好办事,而补办比新办还要难。这或许正是“办证”小广告泛滥的原因:群众无证路难行,真的没有,假的也行。

  为改变“人在证途”的囧况,曹志伟希望逐步实现“一证行天下”。我以为,“一证行天下”短期内可能做不到,但砍掉一大半还是可以的。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证会自然失去作用。比如,大家都能就业了,也就不需要下岗证、就业优待证了。二是,实行“一证多能”。比如,有了居民身份证,什么暂住证、居住证、老年证、退休证、乘车优惠证、公园优惠证都可以取缔。三是,建立公民信息大数据库网,实现信息共享。不仅各部门的办事窗口可以合并,需办的证件也可以合并。

  当然,减少各类证件,不是一个地方政府就可以做到的,需要国家层面统一安排,但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发挥主观能动性,从我做起,能不办的证件就尽量不办,方便群众生活。正如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所表示的:“地方能解决的,将由地方解决。”只有这样,上下齐心,逐项推进,“人在证途”的尴尬才会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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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