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对广告法进行修改
据新华社北京2月21日电(记者王思北)国务院法制办21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将对发布虚假广告、含有禁止情形的广告、依法应经发布前审查而未经审查的广告等重点违法行为,提高罚款幅度。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24日。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以信函和电子邮件ggf@chinalaw.gov.cn等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