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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2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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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预算才知道钱去哪儿了

□舒圣祥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监督预算办法》日前获得修订通过。办法规定,部门决算草案按经济分类编报支出,并细化至款级科目。“公务员的基本工资、单位津贴、各种补助,一目了然,小孩都看得懂。”此外,公众看到的将不仅是常说的“三公”,而是接近30个“公”:比如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公共开支的所有费用,在“款”这级全部看得清清楚楚(2月23日《新快报》)。

  根据这一新规,公众对于广州公共财政如何被花掉的了解,有望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不仅了解得更全面也了解得更细致,从“三公”到30“公”都能查询得到。但具体到公务员工资,所谓“今后公务员工资将不再是秘密”,恐怕不会像湖南冷水江市之前无意曝光的那般详细,应该是具体到部门而不是个人。因为,政府预算公开的主要目的,是要告诉公众,纳税人的钱都用到哪儿去了,让公众在知情的基础上评判其使用合理性。 

  所以,包括公务员工资在内的官员财产公示,依然需要具体的制度发力,而不是预算公开所能简单解决的,但这绝不意味着预算公开因此意义甚微。作为纳税人,我们当然要知道我们纳税的每一分钱都是被怎样花掉的,政府部门有义务告之所有情况,相关数据应该是政府网站重点提供的内容之一。这才是广州新的预算公开规定最大的价值所在。  

  用透明而细致的预算公开,告诉纳税人钱去哪儿了,这是人大监督政府“钱袋子”不可或缺的制度设计。广州最新规定无疑迈出了坚实一步,非常值得全国各地人大机关借鉴。说到底,预算公开更彻底也好,预算编制更科学也罢,都是人大机关必须履行的职责,关键是人大机关有没有更好地认识到自身职责并且积极履职。 

  对政府来说,财政支出的合理性程度决定着征税行为的合法性程度,而公布政府预算,正是证实财政支出合理性的必需。对公众来说,“纳税人意识”不仅是纳税的意识,更是监督税款的意识,脱离权利而片面强调义务的“纳税人意识”,不可能真正在公民思想中确立。无论从哪方面说,用细致透明的预算公开让人们真实看到“取之于民”的税款怎样被“用之于民”,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和质询,听取纳税人的建议和批评,都是“治理现代化”的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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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