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2月24日电(记者吕昂)浙江省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85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106元,分别为全国的1.4倍和1.8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13年列上海、北京后,居全国31个省(市、区)第三位、省区首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连续29年居全国各省区首位。 据统计,2013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比上年名义增长9.6%和10.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和8.1%,实际增速分别比上年放缓2.1和0.7个百分点。按2013年64%的城市化率加权计算,浙江省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实际增速为7.5%,低于2013年人均GDP增速(7.8%)和GDP增速(8.2%)。 浙江省“十二五”规划要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速目标分别为8.5%和9%,而2011-2013年三年年均实际增速分别为7.9%和8.8%,还存在一定差距。 去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8.1% 在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领到发放的救助金(1月27日摄)。 国家统计局2月24日发布的《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3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11元,比上年增长10.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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