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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2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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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整治公共场所内会所

相关场所已停业整改

  本报讯(记者黄合)在碧波荡漾、翠竹林立的风景区,在面向大众开放的一些文物保护点,现在有不少成了经营私人会所、面向特定群体消费之地。针对这一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近日我市专门下发通知,要求风景区、公园、国有文保建筑等公共场所内会所一律关停;与风景区、公园和文保功能无关的经营活动,一律不得租用场所。

  “还湖于民、还园于民、还景于民,这是此次全面整治风景区、公园、国有文保建筑等公共场所内会所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1月起纪检、公安、工商、园林、文化、民宗、机关事务等单位,对全市范围的公共用房设置私人会所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全面整治。调查中发现,一些有历史价值的国有文保建筑被挪为他用,偏离了其原来的历史保护和应用价值。

  对此,我市在下发的《关于全面整治风景区、公园、国有文保建筑等公共场所内会所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对风景区、公园、国有文物保护建筑等公共场所内违法违规设立的各类经营会所,面向特定人群、不向社会公众开放,较为私密的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私人会所,一律依法予以清理关停;以商会、协会、公司等名义租用,用作办公场所的,一律不得用于经营性服务活动或其他宴请接待等活动,并将未用于办公的其他场所、设施向公众开放。

  同时,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和各自职责,齐抓共管、协调行动。目前,相关会所已经停业关闭,正在进行内部整改。细雨蒙蒙,月湖景区内保存较为完整的袁宅内,正在进行墙体修复和瓦片翻新。装修负责人表示,将改变原先较为华丽的装修风格,以适应今后面向公众开放、服务游客的需要。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切实加强对相关场所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将对排摸清理和关停会所工作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的,严肃追究当地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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