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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2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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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式车改”呼唤“主动式监督”

□张枫逸

  从中央印发条例明确要求党政机关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以来,一些地方公车改革迟滞不前的情况正在好转。然而,革除存在已久的公车浪费、车轮腐败沉疴,新一轮治理又面临新的问题,国有资产如何卖得合理,改革程序不够公开、拍卖流程不够完善,个别地方的“应付式改革”亟待纠偏补漏(2月25日《新华每日电讯》)。

  五粮液集团落下国企公车拍卖“第一槌”,沈阳大东区首批拍卖121辆公车……今年以来,各地车改纷纷进入实质性阶段,引发社会关注和好评。然而,轰轰烈烈的改革背后,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有的地方事先不公布信息,看似走了拍卖程序,实则是自己拍自己买,一些公车廉价流入内部人员手中;有的公车无人整理“卖相”差,又不允许竞购者试乘试驾,市民想买不敢加价,导致国有资产贱卖流失;还有的干部每月车补顶上职工大半月工资,被质疑变相增加福利。

  一些地方公车改革之所以成为顽疾,根源就在于由既得利益者主导,缺乏媒体和社会的监督。为了留住“车轮上的福利”,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制度设计上,以对自身有利为原则,想方设法预留权力自肥的程序后门。比如,故意将公车露天存放日晒雨淋,轮胎瘪了也不去管,为的就是减少外来竞争对手,让自己人以低价购得;在拍卖公车的同时,又制定令人咂舌的车补,以便“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儿,要想走出“应付式车改”,必须以开门改革的姿态,接受公众“主动式监督”。公车花的每一分钱,都来自纳税人,公众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车改中,公众不能仅仅是被动的信息接受者,事后从媒体上得知某某部门拍了多少公车,发了多少车补,而必须站到改革的前沿,成为车改最有力的推动者和参与者。

  首先,公车拍卖必须阳光透明。各地的公车拍卖,往往不乏高档名车,从而引发“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利益觊觎。为此,有关部门在拍卖前,必须全面公开相关信息,通过充分竞争确保拍卖效果。鉴于有关部门自导自演的拍卖难逃暗箱操作之嫌,有必要引入市场中介机构,合理评定标的价值,提供试乘试驾服务,从而调动公众参与竞拍的热情,最大限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

  其次,车补标准应由人大审核。取消公车发放车补,无疑是一大创新,但与时下公交车、出租车价格相比,一些干部车补高得离谱,难免被质疑为“创薪”。正如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指出,不受监督、自说自话的改革,难让公众信服。制定多高的车补才合适,不能由车改部门自己说了算,必须由人大来监督审核,科学测算,公开透明。

  此外,公车管理亟待信息公开。公车改革提了这么多年,一个不容回避的尴尬是,一些政府采购汽车的数量仍在年年递增,大有越改越多之势。要想走出这一怪圈,就必须坚定打造“阳光公车”,用监督之力提升改革动力。一方面,公车保有数量、公车使用经费应该向社会公布,让公众监督公车购置运行费零增长目标的实现;同时,全面推行公车统一标识,让所有公车亮出身份,以有效遏制私用滥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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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