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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0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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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出五千元“私了”,对方就联系不上了

司机李师傅怀疑在服务区遭遇“碰瓷”

  本报讯(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杨建军 罗杰)“警察同志,我在余姚服务区可能遭遇‘碰瓷’了,你们帮我备个案吧。”27日下午,高速交警宁波三大队接到一名司机的求助电话。

  交警立即赶去,见到了报案人上海籍驾驶员李师傅。50多岁的李师傅一脸懊恼地说,当天中午12时半许,他驾驶一辆上海牌照的大众朗逸轿车,从杭甬高速公路开往杭州方向的余姚服务区。休息一阵之后,他打算将车倒出车位。当时,车子后面有一名男子站着在打电话。李师傅慢慢地将车才倒出半个车身,突然,该男子伏在了他的车子的右边,说“撞到脚了,撞到脚了”。

  李师傅赶紧下车,见该男子憋红着脸,显得很痛苦,赶紧问他伤得怎么样了。男子随后进入了一辆上海牌照的“帕萨特”轿车。从车上下来一名30多岁的女子,说老板就在车上,要么一起去找家就近的医院,看伤得咋样了再说。李师傅同意了,两辆车一起开到了绍兴市区,在一家大医院拍了片子,很快诊断书出来,男子脚趾骨折了,要打钢钉。

  李师傅见状,提出报警,请交警和保险公司过来处理。这时候,该男子给了李师傅一张名片,自称姓金,是上海某公司总经理。金老板说,大家开的都是上海车,在绍兴住院啥的很不方便,再说也不是大事故,“要么,你掏9000元钱,咱们私了吧。”

  李师傅有点顾虑,还是想报警。金老板三番五次地说,要是报警了,事故处理起来很麻烦。最后,经过协商,金老板让李师傅先给5000元,剩下的钱,等回到上海再处理。

  拿到钱之后,“帕萨特”车很快开走了。事后,李师傅越想越不对劲,再拨打名片上的电话,已经打不通了,怀疑遇到了“碰瓷”。李师傅马上返回事发的余姚服务区,打电话报警。他对交警说,想在警方这里备个案,一来免得对方下次还来找他;二来也是给其他人提个醒。

  高速交警介绍,发生事故,如果发现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让警察出面协助解决。交管部门对于有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会依照程序进行处理。“碰瓷”者看到驾车人报警,心虚之下,往往会自行终止犯罪行为。如果证实确实不是“碰瓷”,按照事故正常程序处理,保险公司也会理赔,不需要个人出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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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