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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0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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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3000元做笔迹鉴定
甄别4000元借条真假

  本报讯(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北璎)他告老板不缴纳社保,老板却反告他借钱不还。一起标的额仅4000元的借贷纠纷,却支出了3000元的鉴定费。

  向某在北仑一家公司打工。去年年底,他将公司老板张某诉至法院,称自己进入公司五年来未签订劳动合同,老板也不及时支付工资,要求老板张某补缴5年来的社保、年休假补贴等多项资金,总计10万余元。

  向某起诉后不久,法院又收到了张某的起诉状。张某说,半年前向某称生活有困难,分两次向他借款共计4000元。向某当时还签名出具了两份借条,说好发工资后归还。然而直到现在,向某也没有归还这笔钱。

  向某称,自己并没有向老板借钱,是张某骗他在一张空白纸上签了名,随后对方填写了借款的内容。为此向某要求做笔迹鉴定。法官称,此案标的额才4000元,若做笔迹鉴定,鉴定费就要近3000元,希望双方考虑。双方均坚持要求做笔迹鉴定。不久,鉴定机构出具了鉴定结论,认定两份借条的签名确实是向某本人的。

  25日,此案在北仑法院进行了审理。法院审理认为,区分借条是否有效的关键是签名是不是借款人本人所写。张某提供的两份借条都是原件,签名确实系向某本人所为。虽然向某坚持认为借条上内容并非本人所写,但这不能排除别人写了借条内容、再经向某确认后签字认可这种可能。由于向某无法为自己的主张提供其他证据,为此法院结合司法鉴定意见,判向某归还张某4000元借款。向某不服判决,已向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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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