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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0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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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余对夫妇申请再生育 650对已获批

  本报记者 蒋炜宁 通讯员 褚小翠

    笔者昨天从市人口计生委获悉,1月17日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各县(市)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共收到1083对夫妇递交的单独两孩再生育申请材料,650对夫妇已获批。

  递交再生育申请的,80后夫妇近九成

  在递交再生育申请材料的夫妇中,80后夫妇占了近九成。个别的是70后夫妇。

  江东区福明街道前期摸排表明,符合“单独两孩”条件的育龄夫妇有上千对,最为迫切的是一些外来媳妇或外来女婿配本地人的小夫妇。

  笔者从鄞州、慈溪、江东三地人口计生部门了解到,这些“单独两孩”的申请者大多30岁上下,职业收入均较好,第一个孩子普遍三至五岁。

  更有意思的是,不少人是挺着大肚子来办“单独两孩”申请手续的。细问之下,不少准妈妈表示,去年十八届三中全会说“单独两孩”政策启动,反正要生第二个孩子,迟生不如早生来得好!更有甚者,这边丈夫刚办好手续,那边家人就来电报告,妻子已住院待产。

  两个孩子成长有伴的想法占多数

  由于头胎是女儿,二胎想生个男孩的想法,在“单独两孩”的夫妇中并不多。采访中,笔者发现,大多数的80后夫妇少了传宗接代的想法,而是想着今后两个孩子成长有伴。

  家中已有一个4岁男孩的李女士自己是个独生子女。她说,政策放开后,她们家开了个家庭会议,四位长辈、小两口意见很统一,尽快生二胎。她很羡慕有个弟弟的丈夫,遇到大事两兄弟有商有量,出去钓鱼、游玩两兄弟常结伴,有了好吃好玩的更是互通有无。虽说自己闺蜜也不少,但总比不上这浓浓的“手足情”。

  反观自家儿子玩具一堆,但常缺玩伴,一家人围着他转,孩子缺少与人分享和合作的意识,自理能力很弱。若是家中有两个孩子一起成长,从小就自然而然地学会分享与竞争,带起来也容易些。

  也有部分申请者觉得一个家庭一个孩子有一定风险。媒体上频频报道的“失独”家庭新闻,也拨动了这些符合政策生两孩家庭的心弦。家中老人也有意无意地吹起“趁着年轻生二孩”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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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时应提交5份材料

  两份证明最关键

  采访中,笔者发现不少“单独”夫妇在申请生第二胎时,常常会漏掉一些材料,不得不再跑一趟。为此笔者请教了市人口计生委的相关专家,列了一份清单,作个特别提醒。

  “单独两孩”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再生育书面申请时,应提交如下材料:申请再生育审批表;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夫妻户籍有一方不在本市的,需提供一方的婚育情况证明;夫妻近期合照两张。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一个多月来,以上这些所需材料中比较让人费心的是“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和“夫妻户籍有一方不在本市的,需提供一方的婚育情况证明”。

  就一般家庭来说,要证明自己是独生子女,需要填一份《独生子女证明表格》,先拿到母亲或者父亲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村里敲章,然后递交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计生办。

  《独生子女光荣证》(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制发,后来取消改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能证明“你就是独生子女”,只能作为独生子女证明的一种参考,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用来证明父母亲当时的生育情况,更不能证明“你就是独生子女”,比如离婚后再成立家庭又生育孩子。

  “单独两孩”政策规定,夫妻双方户籍不在同一省区市的“单独”夫妇可在已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一方户籍所在地申请再生育。在申请再生育的时候,夫妻户籍有一方不在本市的,需提供这一方的婚育情况证明。

  更多关于“单独两孩”政策,市民可以向所在的(村)居计生工作人员和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咨询,或向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门户网站咨询;也可以登录“妈妈知道”(订阅号)微信,在对话框中输入“我要问小计”,找政策法规篇的“单独两孩”查询。

  (蒋炜宁 褚小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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