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2014全国两会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4年03月05日 星期三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傅莹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提高立法质量,解决“法律管不管用”问题
立法治理雾霾,考虑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

  综合新华社北京3月4日消息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傅莹就相关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傅莹说,今年是我国全面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本次会议会期8天半,5日上午开幕,13日上午闭幕。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将与中外记者见面并答问。

  在回答媒体有关湖南衡阳市破坏选举案的提问时,傅莹指出,衡阳事件性质很严重,影响非常恶劣。“可以说这是在人大制度建立以来发生的最严重的破坏选举事件。去年底,湖南省人大已经做出了相关的处理决定,并且向社会公告。”全国人大对破坏选举行为“零容忍”,只要发现就要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傅莹说,我国从第一部选举法到现行的选举法以及刑法,对贿选、破坏选举行为都有明确的处罚规定。“我们绝不允许对人大制度的挑战,这些相关人员正被依法追究责任。”

  傅莹表示,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代表肩负着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神圣职责。“如果有人把当代表当作谋取私利的机会,甚至不惜花钱买选票,这样的人怎么能够代表人民?怎么能够取信于民?”

  在回答记者关于立法质量的提问时,傅莹说,我们需要下比较大的力气去提高法律质量。“用更通俗的话讲,过去是要解决我们国家有没有法的问题,今后要把重点放在解决我们的法管不管用这个问题上。”

  傅莹说,在做法上,本届人大常委会采取了一系列提高立法质量的措施:第一,提高法律的可执行性。在立法当中尽可能规定得更加具体、更加明确,让立法更加精细化。第二,要让社会公众更多地参与我们的立法。比如在审议法律草案的过程中,不仅是初审时向社会公布,第二次审议后也要向社会征求意见。第三,我们还增加了一个环节,在法律草案表决通过之前增加了评估环节。第四,增加人大牵头起草和修改的法律草案。同时,对其他部门起草的法律草案,人大也要提早介入,加强协调。这也是落实三中全会精神,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的一个有效举措。

  在回答记者关于雾霾的提问时,傅莹表示,雾霾问题已经成为中国一些城市标志性的难题,而且范围还在扩大。不光是大气污染,水、土壤的污染也是比较严重的。人大代表对环境问题高度关注,去年提出了许多与环境有关的议案和建议。人大常委会一直在积极督办,针对代表们提出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执法检查、调研。

  关于修改环境保护法,傅莹表示,去年全国人大已经进行了第二次和第三次审议,但是没有付表决,准备今年再次进行审议。另外,今年还要启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在此基础上要考虑修订这部法律,为治理雾霾提供法律保障。

  在回答记者关于人大代表中有无双重国籍的人时,傅莹说,中国国籍法是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的。根据中国宪法,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有中国公民才能当人大代表。

  傅莹表示,我们对全国人大代表的资格按照宪法、按照选举法进行严格审查,目前没有发现有外籍或者双重国籍的情况。如果发现,一定会依法严肃处理,我们欢迎人民群众监督。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