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简政放权,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各级政府大量削减行政审批数量,进一步提升了政府效能。然而,部分削减的行政审批事项,却又以非行政审批事项的形式出现———部分行业协会充当起“二政府”角色,从而大大影响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效。·编 者· “非行政审批事项”制约少、存权力寻租隐患 2003年出台的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我国开始逐步规范、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本届政府更是加大力度,分批取消和下放了416项行政审批等事项。但是,随着行政审批的逐步放权,一些地方的非行政审批事项却在“野蛮生长”。 一般来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指由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实施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审批事项,即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调整的行政审批。 一些代表和委员指出,现在非行政审批事项比较混乱且群众反映问题多的,主要包括政府财政优惠待遇审批(主要是政府基金使用、税费减免、进入政府产业园区等事项)、授予荣誉称号审批和宗教民族政策性事项审批等,而这些审批主要由一些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操控。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认为,目前非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和定位混乱,并且游离于行政许可法之外,在审批过程中对权力监督制约少,暗箱操作空间大。同时一些职能部门创设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为权力寻租埋下了隐患。 部分行业协会“政会”不分充当“二政府”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简政放权,社会组织开始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某些行业协会行使审批、登记等行为。然而,在我国现阶段,行业协会尚未完全脱离行政机关,有的行业协会甚至挂靠在行政机关内被称为“二政府”。 一些代表和委员认为,由于部分行业协会“政会”不分,并且在规章管理、行为约束、领导能力方面欠缺,成为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肠梗阻”。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双城市老村长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梅章记认为,我国长期对社会团体实施主管单位“挂靠制”。现有部分协会依然存在地域保护色彩明显、与监管部门人员“藕断丝连”的特征。除了一些政府部门不愿放权,导致非行政审批事项大量存在之外,具有审批、登记权的一些行业协会、商会,也成为非行政审批事项的主体。 行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杜绝“二权力” 一些代表和委员认为,在市场经济时代,凡是市场能够调节、社会组织、个人能够自行做好的事项,政府都应该放权。除了生命保障、环境保护、涉危涉爆等必须进行审批外,其他一般性的非行政审批事项都应该取消。 全国人大代表、奇瑞重工总经理王金富说,政府未来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核心是需要政府管的事情就管好、管到位,不需要政府管的事情就放给市场、放给企业,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市场化的环境。行业组织应与行政机关脱钩,杜绝“二权力”。 针对清理非行政审批事项难界定问题。部分代表和委员建议,要严格界定行政审批的概念,对于符合行政许可标准又确需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可以通过规范的程序上升为行政许可,不符合的予以取消。 (据新华社哈尔滨3月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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