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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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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气管横穿商铺
开发商判赔8万

  图为横穿商铺的排气管道。

  本报讯(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上弦月 焦川)“当初买这商铺,就是看中6米的层高。”可交房时一看,镇海的林女士傻眼了———房间里,各种排气管纵横交错,占到了天花板的20%,最“夸张”的一根,直接横穿商铺!

  “说好的6米层高,实际只有5米能用!”林女士很不爽,她将“体积”损失折合为房款总价的10%,一纸诉状告上镇海法院,向开发商索赔15万元。

  2011年6月,林女士在镇海新城某商业广场购买了一间一楼的商铺用于投资,合同约定房屋的建筑面积为55平方米,层高6米,总价款150万元,买卖合同附有平面图一份。

  但到了2013年交房那天,林女士一进门就呆住了:房内纵横交错地被安装了高、宽各约60cm的排气管道,占了房顶面积的20%左右。其中一条排气管道更是横穿过房屋顶部,触目惊心。

  她特地去看了看临近的商铺,别家都没有这种情况!“大家房价差不多,为什么我这里有这么多的管道?”林女士表示,原本就是看中6米的层高,想装修成两层出租,可如今这管道杵在中间,根本不可能隔两层,房子的使用价值将大大降低。林女士于是向开发商讨要说法。

  开发商辩称,当初签合同时,已明确告知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此外,合同所附的平面图,加上林女士签的告知书,均表明其知道房屋顶部会安装管道。再说,如今房屋已交付,故不同意赔偿。林女士则表示,售楼人员只说在边角上会安装一个空调井,“从来没有说过会有这么长的管道。”

  为此,承办法官多次到现场勘察,发现林女士描述的房屋情况基本属实。

  去年10月,镇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普通购房者并不能从买卖合同所附的平面图中,得知房屋内会安装管道,尤其是管道的具体尺寸等情况,而林女士所签的告知书上,也只笼统载明已告知买受人房屋内基础设施配置情况和内部结构,但并未载明房屋内具体情况。开发商的做法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最终,法院判决开发商赔偿林女士损失8万元。开发商随后提出了上诉。

  日前,宁波中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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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