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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1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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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应实行全口径监管

□凌 波

  全国人大代表、暨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卢馨在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发言时说,各政府部门对“三公经费”的理解不一致,因此,应明确“三公经费”内容,哪些开支应该列为“三公经费”、哪些记入行政经费,应该立法明确(3月11日《南方日报》)。

  削减“三公经费”、“过紧日子”成为各级政府的共识,从中央到地方各地纷纷传出“三公经费”大幅下降的消息,但“三公经费”也存在核算口径不统一,数据缺乏可比性,一些数据并不一定可靠真实等问题。

  目前,“三公经费”的预算管理科目明确为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但这三项与公众普遍理解的“三公经费”还有一定差异,不能完全准确、客观地反映党政机关相关支出。比如核算公车费用时,司机工资并未计入公车费用。如果一个司机一年的工资在4万元左右,公车按一比一配司机的话,就是一个巨大的数字。这笔钱算不算入“三公经费”,就涉及对公车费用的口径差异,政府统计是小口径,公众则认为只要是用公款买的车,所有费用都应该算。

  事实上,很多部门和单位将一部分“三公经费”支出隐藏在项目支出里,所公开的“三公经费”,只是实际支出的一部分而已。最为明显的例子是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公布的“三公经费”:2012年该局“三公经费”仅为2700元,2013年的预算则为0。从去年中央各部委公开的“三公经费”情况看,以出国(境)经费为例,商务部2012年度因公出国(境)费4952.45万元,虽然比上年减少800多万元,但其中仅单列项贸易促进、境外培训及业务调研考察等支出就有1367万多元,超过因公出国(境)费用总额的四分之一,却没有任何说明。司法部2012年度公务接待费112.84万元,却不包括多达115万元的外事接待费(均据新华社报道)。如此公开“三公经费”数据,不免令人生疑,到底是节约了还是超支了?

  “三公经费”核算口径不统一、不明确,一方面是财务制度设计缺陷造成的,另一方面是人为原因造成的。一些公开的“三公经费”数据经过了技术处理,层层审核才公布出来。这些问题容易误导公众,影响预决算公开效果和政府公信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所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打造阳光财政,让群众看明白,能监督。而“三公经费”公开的前提应该是数据真实可信。所以,笔者认为,应进一步细化界定“三公经费”内涵。可以考虑区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类型,提出“三公经费”的核算及公开要求,明确“三公经费”中每项支出的具体口径,以便进一步规范并实现“三公经费”的科学管理。只有在口径明确的前提下,才能更为准确、明细地核算,方便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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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