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
已婚妇女无须返乡孕检
据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记者吕诺)记者17日从国家卫生计生委获悉,今后各地不得要求流动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严禁在办理《婚育证明》或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时搭车收费,或以各种名义收取押金、保证金。
2013年以来,各地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要求,认真解决流动人口办证难问题。但少数地方仍存在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和婚育证明时相互推诿、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办理计划生育有关证件时违规收费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