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大马士革3月17日电(记者陈聪 刘阳)叙利亚人民议会17日表决通过新选举法草案,该草案将呈交总统巴沙尔·阿萨德审核以付诸实施。 据官方的叙利亚通讯社报道,人民议会议员在当天召开的会议上对该草案条款进行讨论后,投票表决并一致通过了选举法草案。选举法对候选人资格、投票资格、保证选举正常进行等作出相关规定。 新选举法草案规定,总统候选人在叙利亚连续居住时间不得少于十年,不拥有除叙利亚以外任何国家的国籍,有权行使民事和政治权利,没有刑事犯罪记录,并且其配偶和父母须是叙利亚公民。候选人必须年满40岁,且未被剥夺选举权利。候选人必须获得人民议会中至少35名议员支持,且每名议员仅被允许支持一人。 草案规定,总统必须通过人民直接选举产生,选举应在现任总统任期结束前60天至90天内进行,候选人需获得绝对多数选民票数才能当选总统。如果没有一名候选人获得绝对多数选票,选举将在两周内重新举行,由选民在得票数最高的两名候选人中选出总统。 草案还规定对阻止选民投票、破坏选举进程的行为予以惩罚。 人民议会3月10日开始就选举法草案的有关条款进行讨论。草案在人民议会获得通过后,将交由总统审核通过,然后再交由相关机构宣布其开始生效的日期。新选举法通过后,叙利亚将根据该法案进行总统选举。 巴沙尔的总统任期将于7月17日结束。此前巴沙尔曾表示,他“很可能”参加今年的总统选举,同时排除与要求他下台的反对派分享权力的可能性。叙境外主要反对派“叙利亚反对派和革命力量全国联盟”此前重申了要求巴沙尔下台的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