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原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副局长、离休干部董大晟同志(原行政18级,享受县处级政治、生活待遇),因病医治无效,于2014年2月10日去世,享年84岁。 董大晟同志,1930年7月出生于浙江余姚,1949年7月参加革命工作,195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7月任浙江省财政干校学员,10月任浙江省农村工作团干部;1950年3月任浙江省水产局办事员,12月任宁波鱼市场人事干事、业务副课长;1954年7月任宁波市粮食局秘书科副科长;1956年5月任宁波市委组织部组织指导科副科长;1957年4月任宁波市第一轧米厂支部书记,1958年5月任宁波市粮食局人事科科长,8月任宁波市八一钢铁厂支部书记,12月任宁波市劳动局技工学校支部书记,1962年4月任宁波市委组织部组织副科长;1970年12月任宁波市农业局副局长、党的核心小组成员;1975年12月,任宁波市农业机械工业局、宁波市社队企业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1983年任宁波市农机化服务公司(宁波市农机局)副经理(副局长)、党委委员。1990年8月离职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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