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创建平安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结合我区实际交通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调整以下路段测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调整测速点位 1.329国道226Km+950m(小门村)路段 2.329国道227Km+50m(小门村)路段 3.白峰进港公路3Km+600m路段(双向测速) 4.第二通道4Km+50m路段 5.320省道(骆霞线)19 Km+0m路段(双向测速) 6.泰山路岭南村路段 7.沿海中线0Km+720m(东香名苑)路段 8.沿海中线0Km+850m(东香名苑)路段 9.沿海中线5Km+300m(大涂塘)路段(双向测速) 10.沿海中线13Km+700m(上阳)路段 11.沿海中线14Km+50m(上阳)路段 以上路段限速由原60公里/小时调整为70公里/小时,本次调整从2014年4月1日零时起实行。请市民们在行经以上路段时,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有序通行。 特此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4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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