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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0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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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电动自行车系列报道之五 又有两家单位投保并接受“贴牌管理”

电动自行车
超标问题成为困局

  本报讯(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石奇峰)昨天,邮政宁波分公司和中国移动宁波海曙公司分别为员工电动自行车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同时接受交警部门的“贴牌管理”。

  昨天下午2时30分,笔者来到位于中山西路上的邮政宁波分公司,这里有一批新的电动自行车正在接受“贴牌管理”。这批电动自行车共57辆,是邮递员的投递专用车。

  公司安保视察部车辆管理员吴国龙告诉笔者,因为每天要参与投递工作,电动自行车使用频率较高。一般情况下,一天要开四五个小时。这样的“公车”他们公司有将近200辆,而员工自己的“私车”数量也大致相当。如何进行管理,并确保交通安全,一直是个大问题。得知电动自行车可以参保后,公司就与交警取得了联系。 

  “这个机制很好,对单位和员工都有利。我们的‘公车’以后交通违法被抄告了,年底就扣当事人安全奖,还要和评选先进挂钩。”吴国龙说,下一步他们将把员工的“私车”也纳入到“贴牌管理”中来。

  中国移动宁波海曙公司也在昨天下午为员工以及单位公用电动自行车投保,共27辆,其中17辆是员工的“私车”。

  海曙交警大队的石警官说,在前期排查中,他们发现“私车”中有不少是超标车,而“公车”基本上没问题,超标车不能参保,也不适用于“贴牌管理”。

  事实上,全国人大代表、宁波维科家纺员工杨晓霞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就提出过关于“电动自行车参保”和“超标车治理”的建议。杨晓霞认为,应该以法律的形式,将电动自行车作为特殊非机动车实行强制保险。

  杨晓霞认为,超标车问题与新国家标准迟迟不出台实施有很大关系。必须尽快制定和实施新的电动自行车统一标准,从生产源头控制住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出现。另外,还要设定超标车的过渡期限,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鼓励群众主动置换和报废,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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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