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龚哲明)昨日下午,市委召开建设“法治宁波”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刘奇在会上强调,建设“法治宁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地方的生动实践,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建设一个群众真实能感受、真正能认可的“法治宁波”。 市领导王勇、唐一军、余红艺、王剑波、刘凯、张明华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泽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戎雪海等出席。 刘奇指出,法治建设要注重突出群众主体。人民群众不仅关注物质生活是否富裕,更关注社会公共服务是否满意,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是否能够实现。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群众满意导向,把群众呼声作为深化法治建设的“风向标”,把群众评判作为衡量法治建设成效的“试金石”,切实做到在工作把握上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在工作推进上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在工作成效评判上让群众说了算。 刘奇要求,法治建设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当前,“双驱动四治理”决策部署和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正在全面实施,各方面的工作十分繁重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扣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五水共治”、“四换三名”、“三改一拆”等重点领域,切实强化法治舆论宣传,及时推进相关领域立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快速推进。 刘奇强调,法治建设要切实维护公平正义。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把法治作为主心骨,始终做到信仰法治、坚守法治。要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在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筑起“隔离墙”、架起“高压线”,从体制机制层面解决影响公平、损害公正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会上,市委建设“法治宁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审管办、市网信办作交流发言。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创建法治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和创建法治镇乡(街道)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建议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