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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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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欧盟通报案例说起

□ 邬冬宁

  近年来,欧盟通报已逐步演变成为欧盟发达国家技术贸易壁垒的新利器,以宁波出口机电产品为例,涉及通报的产品种类占比逐年递增。被通报的机电产品范围由2011年的灯具、小家电等四类扩展到目前的七类。

  案例一

  宁波某企业出口到塞浦路斯的505箱“分体式转换器”被欧盟通报,通报事由为“该产品在耐热测试中塑料外壳损坏,有严重电击危险,不符合低电压指令2006/95/EC、BS1363-2:1995。”之后,价值5万多美元的商品遭到国外退货。调查发现,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进口商坚持产品外壳使用廉价的ABS料,企业为留住订单忽视标准规定,导致出口产品无法通过耐热测试。 

  案例二

  宁波某蜡烛企业生产出口的42000套装饰性蜡烛遭到德国通报。通报原因为:产品形状或颜色、味道类似食品,装饰性小部件易脱落,可能在儿童使用过程中因误食造成窒息和健康危害,违反了欧盟指令87/357/EEC,欧盟对该类蜡烛采取了撤市召回处理。调查中,企业负责人称出口产品完全按照德国客户要求进行生产。仅2013年,宁波地区收到类似问题的通报7起。 

  从典型案例可以看出,造成我国出口产品频遭欧盟通报因素主要有两点:

  不熟悉国外技术法规是“软肋”

  在欧盟各国实施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各不相同的情况下,生产企业如果不掌握欧盟技术法规和标准,就无法对合同做出有效评定。更有甚者“明知故犯”,为保住订单一味听从进口商摆布,在标准面前做出无原则让步,致使不合格品输出。

  产品质量管控不严是“硬伤”

  受生产成本、汇率持续上升的影响,部分生产企业不断压低外购件的采购价格,在进货检验中又缺乏对原辅料进行检测的能力。并且,近年来沿海劳动力短缺,工人流动性大,造成一线装配工人岗前培训缩水甚至未经培训就上岗就业,使得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

  企业应炼好内功提升破壁垒能力

  技术贸易措施在维护健康、安全和环保方面的确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因此企业更要修炼好“内功”规避风险。一方面要加强对国外技术法规和标准的跟踪,及时掌握国外法规和标准动态,及早采取应对措施,减少或避免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要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健全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内部管理,特别是出口产品必须遵守进口国的产品标准,加强合同评审,避免盲目接单生产,确保出口产品质量。

  相关链接:

  何谓欧盟通报?

  欧盟通报是指自2004年1月15日起,任何一个欧盟成员国主管部门一旦确认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产生危险时,可通过欧盟“非食品类消费品快速预警系统”(简称CHINA-RAPEX系统)发布风险预警信息,以便欧盟各国对不安全的消费品采取禁止/停止销售、撤出市场、召回、退货等措施。频繁的通报会给出口国和生产企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让企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被拦在国际市场大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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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