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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1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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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伏”超市,盗刷顾客信用卡36万元

“富二代”被判五年徒刑

  本报讯(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北璎 陈红)昨天上午,北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信用卡诈骗案。

  刘某中专毕业后在福建老家工作了一段时间。家庭资产过亿的刘某想自己出去闯一闯。去年初的一天,刘某碰到了老同学张某,发现条件一般的张某花钱却大手大脚。张某告诉他,自己在网上买了黑盒子读卡器,可以获取他人银行卡信息制成假银行卡,盗取别人卡里的钱。刘某听了很心动,决定一试。

  去年3月,刘某和张某用假身份证应聘北仑某超市,担任收银员工作。他俩在顾客结账付款时,用读卡器读取了顾客银行卡信息,又趁顾客输密码时偷偷记住了密码。刘某交代,两人在超市工作了10来天,用相同的方法伪造了40余张假银行卡。

  离开北仑后,张某和刘某先后在宁波市区及温州、江西赣州、广东梅州等地,戴着口罩和帽子,频频在自动取款机前作案,盗取了他人银行卡里的现金累计36万元。当他们在一家金店试图刷卡消费时,被营业员看出了端倪,两人仓皇而逃。去年4月,刘某、张某先后归案。

  日前,北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之前,刘某的家人已经退还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退缴了全部赃款。昨天上午,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分别判处张某、刘某有期徒刑5年并各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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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