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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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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些“一瓶红酒”式反腐警示

  ■法眼观潮  司马童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州长巴里·奥法雷尔4月16日上午宣布辞职,原因是反腐机构指控他收受水务公司一瓶红葡萄酒。当地独立反腐委员会指控,奥法雷尔于2011年收受澳大利亚水务控股公司总经理尼克·吉罗拉莫一瓶价值近3000澳元的红酒,而没有在州长当年的“财物申报”中登记。(4月17日《人民日报》)

  

  这瓶3000澳元的红酒,折合人民币价值约1.7万元。据媒体报道,奥法雷尔可谓深受当地市民爱戴,堪称是一位为新南威尔士州发展呕心沥血的明星州长。然而,功不抵过,这位明星州长在违规收受礼品而未及时申报登记的事实面前,无颜安坐州长官椅,只得选择“体面辞职”。

  反腐倡廉没有法外开恩和特殊照顾,只要逾越了法纪约束的既定红线,无论职位多高、名声多好,理应一视同仁、严格查处。目光转向国内,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日前发布署名文章《从“零容忍”看当前“打虎”之新气象》称,当前反腐倡廉呈现出“中央高度重视”、“百姓高度关注”、“贪官高度紧张”之“三高”态势,治理腐败需要零容忍。文章指出,十八大之后,更加注重拓宽惩治腐败的领域,努力做到零容忍、全覆盖,“选择性反腐”的论调是站不住脚的。

  应该说,在“老虎苍蝇一齐打”的高压态势下,曾经所谓的“选择性反腐”,的确将会日趋式微、不复存在。但也不必讳言,要让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坚信于这一点,并毫不迟疑地成为有贪必查、有腐必反的“倡廉粉丝”,最好的催化和激励,我看还得以小见大、见微知著。换言之,在现实语境中,若能多些“一瓶红酒”式的反腐实例和警示,可能远比“贪官高度紧张”之类的话语更有可信度,也更具说服力。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贪鳄巨蠹往往不是一日成形,要是能够进一步做到监督在前、严查在前、惩处在前,“风起于青萍之末”的小贪小腐,就很难养痈遗患地逐渐张开血盆大口,进而造成国家集体利益的严重损失。这方面,国外的某些治腐理念,就颇值得借鉴学习。如在美国,为了调查一起案值不算太高的贪腐事件,相关部门派员潜伏长达十年之久,并投入了大量资金深挖细查,终于将涉贪官员绳之以法。如此“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前车之鉴,其所带来的警示与教育作用,显然是不可小觑的。

  多些“一瓶红酒”式的反腐警示,不是惩治贪腐的“为小而小”或“为细而细”,而是透过这些活生生的事例,强力警醒某些意志薄弱的官员,多去算算违规触律的“名声账”和“成本账”,因慑于反腐剑锋的寒光闪闪,不愿随意造次,不屑因小失大,不敢轻举妄动。有了这样自清自廉的良性促动与循环,想到腐败都会感到胆颤心惊,就更莫提什么“选择性反腐”的疑虑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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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