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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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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拆违先拆危”
做点补充

  张 弓

    宁波市“三改一拆”办公室最近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对涉及违法建筑危旧房屋情况进行普查,切实排除安全隐患,营造良好人居环境(4月18日《宁波日报》)。

  这个《通知》凸显了以人为本的政府工作宗旨。违法建筑当然要拆,其中的危旧房屋更应首先拆除,因为它随时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人的诸项权利之中,生命权高于一切,这是全世界公认的原则,也应成为政府一切工作至高无上的铁律。

  《通知》之前加上了“紧急”两字,想必与4月15日全省包括宁波市进入汛期有关。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市的防洪抗旱形势依然严峻,台风可能比往年稍多,加之去年特大洪灾之后,有些水毁工程尚未修复,有的甚至还处于规划和准备阶段,在今年可能发生的洪灾中不一定能发挥作用。所以,拆除违法建筑中的危旧房屋必须紧急行动,否则可能带来重大损失。

  由这个“违法建筑危旧房屋”,联想到了合法建筑中的危旧房屋。合法建筑中的危旧房屋,同样存在安全隐患,一样需要立即普查,及时拆、改。它可能不属于“三改一拆”办公室的职能范围,但应该也有“有关部门”。有关的部门是否也应发一个“紧急通知”———集中时间、精力、人员,“应拆尽拆”,“应改尽改”,力争在主汛期前完成危旧房屋的拆除或改造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万无一失。

  如此,“拆违先拆危”的目标才算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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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