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4月25日电(记者李亚楠)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下发《关于在刑事审判中加强人权保障的规定》,从坚持无罪推定原则、证据裁判原则、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去除“犯罪化标签”、证人出庭作证、非法证据排除、提高审判效率、临刑前会见、行刑文明、减刑假释等10个方面提出19条措施,全面强化刑事审判中的人权保障工作。 在贯彻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方面,河南省高院要求各级法院要对定罪证据不足的依法宣告无罪,不得对被告人久押不决或者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 在去除“犯罪化标签”方面,河南省高院提出不得要求被告人着囚服参加庭审;不得要求被告人以光头形象参加庭审;不得让被告人坐囚笼;需提供桌椅、纸笔,方便被告人记录各方的发言,为自行辩护作准备。 在提倡行刑文明方面,河南省高院要求各级法院执行死刑时维持罪犯的人权尊严,一般应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避免用枪决的方法执行。执行前,罪犯留下遗嘱或者遗言的,法院要及时转告其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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