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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被拆,“无家可归”的老刘望着瓦砾,颇为伤感。 (记者 余建文 摄) |
本报讯(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厉娜)昨天早上,海曙文化家园小区的李大妈晨练回来,发现一桩怪事:中山西路与文化路交叉口的公共厕所不见了,变成了一堆瓦砾,“这间公厕用的人蛮多,咋说拆就拆了?” 记者从海曙区城管局获悉,公厕是昨天凌晨被人强拆的。 公厕一夜被拆,管理员的“家”没了 安徽人老刘是这间公厕的管理员。昨天早上,记者来到现场时,老刘坐在钢丝床上,对着眼前的瓦砾堆,神情落寞。他的身边,堆着衣服、锅碗等生活用品。 老刘说,公厕边有间小屋,是他和妻子的安身之所。昨天凌晨1时不到,突然冲进来三四十人,不由分说,把他和妻子叫醒,屋里的东西统统被搬了出去。接着,一台挖机轰响着开过来,几铲子下去,公厕连同小屋全被推倒了。 老刘伤心地说,他管这间公厕十几年了,这里也是他的家,“如今,家没了,不知该去哪里。” 拆与不拆,相关单位都有理 海曙城管局工作人员得知消息后,立即赶过来。该局城管二科的毕科长说,据他们了解,公厕是被隔壁工地的人拆掉的。 据了解,公厕边上在建的是宁波市渔业互保综合用房项目,6层楼。据悉,事发后,城管局工作人员曾致电建设单位宁波市渔业互保协会的一位项目负责人,对方并未讳言拆公厕的事,说:“拆都拆了,城管想咋弄,看着办吧。” 根据市发改委2012年109号会议纪要,通过了该综合用房项目设计初审。根据项目规划,被拆公厕所在的地方,属于工程建设的红线之内。在会议纪要中,其中提到一条“新建公共厕所80平方米”。 毕科长说,近几个月来,建设单位来协商过多次,要求把公厕拆了,但城管局没同意。4月22日,市渔业互保协会发来公函,称建设项目已进入施工阶段,为了保证施工进度以及周边安全,协会计划4月28日拆除红线内的公厕。当天,海曙区城管局就作出回复:根据《宁波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确需关闭、闲置、拆除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提出相应方案,报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按照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前,不得擅自拆迁该公厕;否则,将追究贵会的法律责任”。 毕科长说,按照《条例》,公厕是不能随便拆的。要拆一座公厕,必须先建好一座新的,或者设置临时公厕以备过渡之用。但没想到的是,建设单位未经批准,就把公厕拆了,而且替代方案也没有。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市渔业互保协会负责人练理事长。他说知道拆公厕的事,“这件事前后交涉了几个月,却一直无进展,我们还要投诉城管部门不作为呢。” 设置临时公厕,以应方便之需 附近的居民告诉记者,这间公厕因靠近公交车站,平时用的人挺多,有时还要排队。拆了之后,周边只有北边的西湾路和东边万安桥有公厕,距离挺远的。特别是早上,周边小区晨练的人很多,若一时内急,想“方便”就难了。 昨天下午,作为公厕的产权人,海曙区城管局向辖区派出所报了案。考虑到市民的实际需要,区城管局会马上在被拆原址设置临时公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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