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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4月29日拍摄的南宁市一处住宅高楼。(新华社发) |
据新华社南宁4月29日电(记者向志强)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日前出台购房新政,从4月25日起,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的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崇左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参照南宁市户籍居民家庭政策在南宁市购房。相关受访人士认为,南宁此举主要源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推进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释放经济区内购买力。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这一新政的出台是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发展的一项配合政策。据介绍,2013年广西出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发展推进方案》,宣告北部湾经济区启动同城化进程,并提出到2015年,北部湾经济区内优先实现通信、交通、产业、城镇体系、旅游服务、金融服务、教育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口岸通关一体化等九大领域的同城化建设。到目前为止,广西已经在通信同城化(取消漫游和长途费)、金融服务同城化(取消异地转账服务费)等领域出台了系列措施。 在楼市不景气、多地传出松绑限购消息的形势下,南宁购房政策调整引发外界较大关注。有观点认为,此前温州、长沙、杭州等多城市传出酝酿松绑限购,但最终都被辟谣,而南宁是第一个由官方正式发布限购调整措施的城市,打响了“救市”第一枪。 对此,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和其他很多城市相比,近年来南宁市房地产市场比较平稳,房价并未出现明显波动,而此次出台的政策也不会对南宁楼市产生较大影响。 这位负责人认为,虽然南宁是广西首府,但北部湾经济区内其他城市房地产市场与南宁的差距并不大,相对落后的崇左最早也属南宁地区,许多居民工作和家庭所在地就在南宁,而2011年限购之前的数据也显示,北部湾经济区其他城市居民在南宁购房的数量并不大。 分析人士认为,虽然不会对整个行业的供需形势产生较大影响,但南宁此举有利于进一步释放市场购房力,其引发的关注也显示了市场对于尽快推进“双向调控”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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