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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3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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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实现全市范围统一户籍迁移规定

投资、投靠、退休均可落户

  据新华社南京4月29日电(记者孙彬)记者从无锡市公安局获悉,5月1日起,无锡将正式实施《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明确了18项户籍准入的具体规定,形成了差别化、阶梯式政策结构,基本满足了各层次群众落户政策,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市范围内户籍准入登记、迁移规定“一体化”。

  根据规定,为完善满足不同人群需求,放宽原政策条件限制的有5项,还特别增设了退休回原籍落户政策和外商、港澳台投资人员落户政策这2项规定。今后通过投资、购房、经商办企业、投靠亲属等渠道均可在无锡落户。

  如外商、港澳台投资人投资达到15万美元,其国内亲属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国内亲属1人来锡落户;外商、港澳台投资人投资达到20万美元,其国内亲属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国内亲属2人来锡落户;外商、港澳台投资人投资达到25万美元,其国内亲属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国内亲属3人来锡落户。

  在无锡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含二手房)、户均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且在本市有稳定工作的人员,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而之前的购房落户门槛为70平方米。

  同时新增退休回原籍落户规定。原籍无锡,现夫妻已离休、退休来锡居住,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夫妻双方同时申请来锡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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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