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富已先老。”这是对中国老龄化社会悄悄来临一个准确的概括。 据今年2月20日民政部发布的最新数据,中国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量已突破2亿,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4.9%,这一比例明显高于10%的联合国老龄社会标准。目前,全世界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只有中国一个,2亿的老年人口已经超过了西欧的人口数。 宁波,作为东部沿海城市,人口老龄化问题更加突出。截至2013年末,宁波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18.7万,占户籍人口总数的20.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5.6%。按照国际惯例,老龄人口超20%意味着一个城市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据预测,未来几年我市老龄化形势将更加严峻,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突破160万,约占户籍人口总数的四分之一。 解决“明天我们如何养老”已经是一项刻不容缓的重大民生问题。从前年起,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问题进行了重点监督,并开展了《宁波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立法论证。 中心城区“千人等一床” 尽管我市每百位老人拥有床位数量超过3张,但仍跟不上我市老人总量快速扩张的形势,也低于发达国家5—7张的平均水平。 在机构养老服务总量不足的同时,结构性矛盾也非常突出。如失能或半失能老人,特别是患有各种疾病的老人,希望在医疗型的养老机构,通过舒缓治疗等方法缓解疼痛,提高生存质量。但大部分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偏重于生活护理,缺乏医疗康复和精神慰藉等服务,远不能满足老人们的需要。 再如我市中心城区公办养老机构“一床难求”,甚至出现“千人等一床”的现象,这并非骇人听闻。市区一家公立养老院负责人曾告诉记者,在她们养老院排队等候入院的老人,是目前在院老人的数倍,有些老人还没等到入住就离世了。但是,多数郊区养老机构因设施不佳、交通不便等原因,老人入住率不高。 居家养老服务配套“捉襟见肘” 居家养老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但发展步履艰难。据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调查,居家养老发展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居家养老服务缺乏场地等基础设施(居家养老需要依托社区开展,必须具备一定的场地,如为居家老人提供送餐服务,要具备烧菜做饭的厨房和设施等)。由于居家养老服务场所没有列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多数社区尤其是老城区和农村缺乏居家养老服务场所,远不能满足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二是缺乏长效的经费保障机制。居家养老是一项长效服务工程,具有长期性、连续性,需要政府实行长效资金保障。三是多数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比较单一,侧重于家政服务,缺乏为老年人助医、助困、助急、助乐等服务内容。四是服务资源分散在各社区,一般只服务于本辖区内的老人,彼此之间开放程度很低,致使一方面市场范围无法扩大,服务价格较高,老年人承受不起,另一方面收入不足难以弥补成本,亏损经营,不能得以长久发展。 民办养老机构叹苦经 我市民营资本丰厚,但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一些民办养老机构经营者叹苦经:一是土地使用政策制约。民办养老机构因其民办性质,用地不能实行划拨,也难以保证优先供地。二是政府财政扶持重公办轻民办,优惠扶持政策重点倾斜于公办养老机构,致使民办与公办养老机构无法在同一起跑线上平等竞争。三是融资渠道不畅。目前民办养老机构一般只能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后,才能享受有关政策优惠。但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后,难以获得商业贷款。四是优惠政策可操作性不强,难于落实。民政部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对社会福利机构在用地、用电、用水、通信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但由于没有配套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在实际执行中难以落实。 一名服务人员照顾十几名老人 在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和老人的比例一般要求是:全护理1∶2,半护理1∶3,自理1∶5。但事实上,有的机构一个护理人员需要照顾十几个甚至几十个老人。主要原因:一是收入和社会地位较低,护理人员不愿意进入养老机构就业。二是护理人员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大多为外地劳动力和本地已退休人员,多数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化培训,与老年人的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三是志愿者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养老服务的缺口。在专业养老护理人员严重不足的现状下,志愿者队伍作为重要补充力量,就显得尤为重要。但就目前情况看,真正参与到养老服务中的志愿者数量远不能填补缺口,而且质量不高,多为离退休老人,青壮年较少,也缺乏专业化的培训。 针对上述存在的诸多问题,如何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群众生活品质,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高度,以改革创新社会养老服务,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养老服务的迫切需求。去年8月份,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要把服务亿万老年人的夕阳红事业打造成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成为调结构、惠民生、促升级的重要力量。政府的责任在“保基本、兜底线”,要让市场“唱主角”,大力鼓励养老服务模式创新。 五项建议开启新思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为此,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提出五项建议: 政府肩负起主导责任。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象抓教育、医疗卫生一样抓社会养老服务工作,着力构建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适度均等化、普惠型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同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发挥企业的市场“主角”作用,引导企业开发老年人医疗护理、保健康复、家政服务、老年公寓等服务市场。 多元化发展机构养老服务。可以借鉴保障房理念,建设普惠型公办养老院,解决部分老人因经济困难“住不起”的问题,体现政府在维护社会公平方面的责任。开放社会养老服务市场,积极推出土地、税收、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开办规模型、连锁型养老服务机构。 以需求为导向,全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城市新建社区和老社区改造时,应按照一定的人口比例,配建、增建或改造一批养老服务场地和设施,增强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对农村乡镇,通过财政补助的办法,改善养老服务设施,拓展养老服务功能。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充分发挥家政服务、医疗保健、餐饮行业、心理咨询等市场资源作用,丰富养老服务内容。鼓励信誉好、实力强的社会组织,牵头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资源,扩大社区养老服务的规模,逐步建立起连锁发展、统一管理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培养专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在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普遍设立养老护理、服务等社会工作专业,并给予学费补贴,培养大批专业护理人员。鼓励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就业。有计划地培训现有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并给予培训补助和岗位津贴。大幅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收入,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的社会评价和社会地位。壮大养老助老志愿者队伍,鼓励低龄健康老人与高龄、失能老人结对,开展邻里守望、生活照料等互助活动。 发展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重视对失能、失独等困难老人的服务能力,鼓励养老机构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的比例;鼓励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老年护理工作。开设免费培训班,引导帮助家庭对失能老人进行居家护理;加快智慧医疗建设,加强对家庭病床的远程监控和专业指导,为失能老人提供政府补助的上门医疗等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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