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敏)2014年宁波市普通高中保送推荐和定向招生政策出台。按有关规定,省级公办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的比例将超过招生总额的50%,各地的名额分配将以初三在校学生人数为依据基本均衡分配。 按规定,省级示范普通高中保送推荐生实行提前录取测试的,时间不得早于5月20日。试卷不得由招生学校命制,考试须在一天内完成,试卷命题不得超纲,不出偏题、怪题,难度系数建议控制在0.65左右。保送推荐生录取率不低于70%。 市直属普高保送推荐和定向招生工作分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前保送招生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后定向招生两部分。 保送招生学校新增三所 效实中学、宁波中学招生计划数的45%部分,宁波二中招生计划数的30%部分,宁波三中、李惠利中学、宁波四中、慈湖中学各1班,四明中学、万里国际中学各30人,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前由初中学校推荐、统一测试方式择优录取。与往年相比,今年保送招生学校新增了慈湖中学、四明中学和万里国际中学。 保送推荐范围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所辖的初中及市直属初中(以下简称中心城区初中)。 效实中学、宁波中学、宁波二中保送推荐招生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数(不含择校生、借考生、非浙江省籍考生)为依据,市教育局将保送推荐名额分配到各区。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以不低于85%的名额按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数大致均等地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剩余名额根据初中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及办学水平等情况统筹分配。各区名额分配方案须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后再行下达各初中学校。进一步规范初中办学行为,对2013学年初一年级分快、慢班的初中,一经核实,削减该校当学年度效实中学、宁波中学和宁波二中30%保送推荐名额,被削减的名额区内学校统筹分配。 按规定,被保送推荐学生必须为符合报考高中段学校条件的非择校生、非借考生,且在中心城区初中就读,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2A2P及以上的省内(含港、澳、台)户籍学生,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初中阶段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学校嘉奖的;学习刻苦努力,文化课成绩优秀;在初中阶段参加区级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体育、艺术、科技、劳技、计算机等项目竞赛中成绩优异者;文学、体艺和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特长并取得一定成绩者。 被保送推荐学生只能选报9所学校中的1所学校,兼报无效。各校推荐学生数不得超过指标数。其中推荐至效实中学、宁波中学、宁波二中的学生数按各区教育局下达的指标数执行,推荐至宁波三中、李惠利中学、宁波四中、慈湖中学、四明中学、万里国际中学的学生数,按每班推荐1名办法下达推荐指标,学校、班级之间不得调剂。 效实、宁中、二中对推荐的学生录取率不低于85% 保送推荐生须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未参加测试视作自动放弃保送推荐资格。测试时间为5月25日,13:00—14:30,理科综合(数学、科学),分值为150分;15:00—16:30文科综合(语文、英语),分值为150分,命题范围参照《宁波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难度系数控制在0.65左右。 保送推荐生实行提前录取,效实中学、宁波中学、宁波二中对初中学校推荐的学生录取率不低于85%,录取时适当向薄弱学校倾斜;其他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已被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参加6月13日-14日举行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学生毕业成绩由初中学校结合学生平时情况综合评定。未被录取的推荐生转入正常中考程序。 宁波外国语学校、惠贞书院、万里国际学校中学、华茂外国语学校公办班等完全中学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校内保送升入本校高中政策。保送办法按规定于5月9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继续实行合作办学普高之间的保送政策,宁波外国语学校、兴宁中学分别向效实中学、宁波中学保送。保送办法按规定于5月9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宁中、效实招生计划数的20%用于定向招生 定向招生分两类。 第一类招生计划:效实中学、宁波中学招生计划数的20%部分,宁波二中、宁波三中、宁波四中、李惠利中学招生计划数的30%部分,惠贞书院招生计划数的25%部分,实行学业考试后面向中心城区初中学校定向录取。慈湖中学招生计划数的20%部分面向江北部分初中学校,实行学业考试后定向招生。 第二类招生计划:慈湖中学、四明中学、华茂外国语学校公办班、万里国际学校各招收30名,名额不分配到初中学校,面向填报志愿的学生中择优录取。 第一类招生计划的学校定向招生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数(不含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非浙江省籍考生、借考生)为依据,市教育局将指标分配到各区教育局。各区教育局将不低于85%的名额按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数分配到初中学校,剩余名额根据初中学校办学水平及规范办学行为等情况统筹分配,名额分配方案经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核定后下达各初中学校,由学校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 定向招生对象为符合初中升高中报考条件,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为1A3P及以上的在中心城区初中就读的学生。 定向招生由学生根据学业考试评估成绩,填写2个志愿。定向招生实行中考后第一批次录取。对第一类招生计划的学校录取时,根据定向至初中学校的名额,中招办在填报志愿的学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某普高计划招收定向生人数的150%,从高分到低分划定该招生校定向招生分数线,凡成绩在定向生录取分数线以上的,按各初中分配的名额择优录取。若某初中学生定向录取人数达不到分配至该校人数60%的,可一次性下浮5分,作为该校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录取人数达到分配至该校人数时,则不再录取。招生学校在录取定向生时,如有剩余名额,则归入该校下阶段招生计划内。对第二类招生计划,各学校按填报志愿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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