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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0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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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女导游”自首记

  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实习生 侯沁言 通讯员姜栋)“往事很遗憾,但若是美好,会被叫作精彩,若是糟糕,应该叫做经历。”这样细腻的文字,并不是出自哪本散文随笔,而是来自女逃犯卢某写的一份自首材料。

  现年40岁出头的卢某是海南人,原先在台州当导游,生活安定。2010年10月,为方便接送客人,她从车行租了一辆雅阁轿车。

  同年12月,卢某认识了“江湖朋友”赖某,开始出入赌场。仅仅半个月,卢某便将积蓄输得一干二净。在赖某的授意下,卢某用假身份证、假机动车登记证和假行驶证,在宁波江东福明街道的一家典当行,以9.2万元将租车当掉。这笔钱很快又被她赌了个精光。眼看无力赎车,卢某担心东窗事发,背井离乡逃到了泰国。

  没多久,租车公司发现卢某到期没来交租赁费,便通过定位将典当行停在小区里的车自行开走。而典当行发现车子不见后,感觉事有蹊跷就报警了。警方经过调查,将卢某列为网上逃犯。

  话说卢某逃到泰国后,见当地旅游业非常红火,便重操旧业。虽说赚了不少钱,但无法回家与亲人团聚的现实,令她十分痛苦。

  经过3年痛苦的煎熬,卢某鼓起勇气决定自首。去年9月4日上午,她在泰国给江东福明派出所打去自首电话,次日又发去传真,上面载明自己的联系方式、个人信息,表达了深深的忏悔之情。

  去年9月11日晚,卢某乘飞机抵达上海浦东机场。自首后,她用在泰国赚来的钱,偿还了当年用车诈骗的9.2万元钱。

  近日,卢某因犯诈骗罪被江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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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