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港口城市的特点,我市超限超载表现为“三多”,即短途运输多、工程车辆多、集装箱车多。到去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204.01万辆,货车8万余辆,但由货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却占22.4%和32.5%。对此,市政府召开会议,部署采取措施,建立“问责”机制,在全市开展“铁腕治超”(5月6日《宁波日报》)。 车辆超限超载,是一种以严重危害公众出行安全和损害道路基础设施等公共利益为代价,获取私利的违法运输行为。对此,近些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一些政策法规和措施,不断加大了治理力度。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这一“顽症”,仍像牛皮癣一样,此消彼长,难以根除。据《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我国每年为此多支付的公路养护费用有300多亿元。而且,每年70%的交通事故由超限超载引发,50%的群死群伤事故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时至今日,因车辆超限超载酿成的桥垮、路毁、人亡等悲剧,仍在不断上演。 宁波作为港口城市和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公路运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作用。以去年为例,全市完成公路货物运输量1.78亿吨,占全社会货运量的50%,占港口集装箱集疏运量的85%以上。因此,尽管我市“治超”工作抓得早、抓得准、抓得实,但现阶段的治理任务和面临的困难、压力,要比其他城市重得多、大得多、紧迫得多。必须拿出更大的决心,落实更有力的保障,采取更扎实的措施,进行“铁腕”治理。 车辆超限超载问题之所以成为全国各地的久治不愈的“顽症”,关键在于利益驱动。一些运输业主为追求不当利益,在“不超不赚钱”、“多拉快跑多赚钱”错误理念的指引下,以货运税费负担过重为由,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长期从事超限超载运输。有的从业者为逃避执法检查,甚至不惜暴力抗法,冲撞检查站点和执法人员。超限超载泛滥,还导致货运市场形成了一套畸形的运作模式,这反过来又影响了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使一些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受到了损害。实施“铁腕治超”,就是要从根本上改变运输业主对超限超载的依赖,就是要推动运输企业主动转型发展,就是要维护公平公正、运作规范的运输市场秩序,就是要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祸从货起”社会悲剧的不断重演。 “治超”机制不够完善、难以形成合力,也是一些地方车辆超限超载问题泛滥和蔓延的重要根源。“治超”的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车辆生产或改装、货物装载、道路运输等多个环节,关系汽车生产及改装企业、货物托运人、承运人和车辆驾驶人等多个方面。必须抓住源头,从各个环节入手,实行综合治理和全程治理,设置多层防线,落实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责任共担和追究机制,才能避免将治超压力集中到路面查堵这一末端“防线”。因此,我市从健全体制入手,构建“政府领导、各方联动、集中整治、综合治理”的治理体系,既决定着“治超”的成败,也体现了现代治理的内在要求。 总之,超限超载违法运输,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有关方面都应立即行动起来,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对症下药、科学施治,通过常态化的“铁腕”治理,真正形成“真治、敢治,善治、长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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