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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0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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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驾车撞人事件
嫌疑人被批捕

共造成7人死亡12人受伤

  新华社福州5月6日电(记者郭圻 张逸之)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闽侯“4·28”恶性驾车撞人事件嫌疑人林某新,4日被闽侯县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正式批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新将近年来妻子张某英数次提出离婚一事归罪于其岳父母。2014年4月27日,犯罪嫌疑人林某新在长乐城关租赁一部雷克萨斯轿车(闽Aⅹⅹ782),并准备了汽油、斧头、小刀、鞭炮等作案工具。

  4月28日上午,犯罪嫌疑人林某新在长乐市法院参加离婚诉讼后,驾驶租来的轿车,一路尾随其妻女所乘的越野车返回其妻闽侯娘家,并在长乐市营前镇下洋岭路段多次撞击该越野车。

  随后,林某新继续驾驶闽Aⅹⅹ782轿车前往闽侯县青口镇,欲对其岳父母实施报复。行车期间,犯罪嫌疑人林某新心理扭曲,产生驾车撞人念头。

  当天中午11时21分,犯罪嫌疑人林某新沿奔驰大道急速行驶,并对沿途行人、车辆蓄意冲撞。直至林某新被公安民警逼停抓获,共造成7人死亡,12人受伤以及多部车辆损毁的严重后果。

  事发后,警方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快速处置。与此同时,闽侯县检察院侦监、公诉部门随即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和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5月4日,公安机关将该案提请闽侯县检察院批捕,福建省和福州市检察院侦监处同时派员赴闽侯院指导。由于前期提前介入,报捕当日,闽侯县检察院即依法决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新。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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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