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实习生侯沁言 通讯员姜栋)一起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因原告、被告之间的母子关系多了些“不寻常”的意味。是儿子借钱不还,母亲无奈起诉,还是正闹离婚的儿子与母亲联手,为争夺财产上演默契官司? 初次开庭:太过顺利,耐人寻味 去年9月,李女士到江东法院起诉儿子小赖,说儿子因买婚房,于2011年5月向她借款100万元,一直未还。 同年10月12日,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庭审时,李女士出示了儿子的借条等一系列证据,而小赖也“配合”地连连点头称是。两人均表示,借条是借款时出具的。 这么大款项,庭审居然如此顺利,何必还来法院解决?法官有了疑虑,佯装不经意地问了小赖几句关于婚姻状况的话,结果获悉对方最近正闹离婚。 二度开庭:追加被告,申请鉴定 李女士起诉儿子的100万元债务是否真的存在?还是为儿子离婚多分点财产而虚构的?即使存在,发生在小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也可能是夫妻共同债务。为此,法官认为不能撇开小赖的妻子小水来处理此案,遂于第一次庭审后,依职权追加小水为被告。 去年11月16日,江东法院第二次庭审。小水表示,她与小赖夫妻感情很好的那几年中,丈夫从未提过欠婆婆100万元。如今两人闹离婚,婆婆却突然向法院起诉,这明显是两人联合演的一场戏,以能在离婚中多分财产。 为此,小水对借条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她认为借条是最近才写的,而不是丈夫、婆婆所说的2011年5月,遂当庭申请鉴定借条的出具时间。 三度开庭:驳回原告诉求 最终,鉴定报告得出结论:此借条形成的时间是在2013年5月之后,即与李女士母子所说的时间相差两年以上。 今年4月3日,江东法院组织第三次庭审。原告、被告对鉴定报告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李女士和小赖表示,因为两人是母子,所以借钱时没有写借条,后来李女士担心这笔钱要不回来,才要求儿子补了张借条,日期写了借钱那时候。而小水则坚持认为,这是他们母子的狡辩。 法院结合三次庭审,最终认为:李女士和小赖原先都称借条落款日期与实际形成日期一致,但经司法鉴定,两者相差两年以上,可见他们在庭审中都作了不实陈述;而两人又是母子关系,李女士起诉又在儿子和儿媳感情不合、可能离婚之际,不免有帮助儿子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之嫌。 考虑到这些特殊情节,昨天,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李女士的诉讼请求。对此,小赖表示虽然借条是后来补的,但他当初买婚房的钱确系母亲所出。他在以后的离婚诉讼中,仍会就房产主张是其个人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