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绪忠)我市金融改革迈上新台阶。日前,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建设金融生态示范区的若干意见》,提出将宁波建设成为“诚信、务实、开放、创新”的“金融生态示范区”,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发展。 “宁波金融生态环境在国内200多个城市排名中列第六名,属于国内第一方阵,金融生态良好。但当前区域间、城市间金融产业发展的竞争日趋激烈,这使我市金融生态的领先优势有所弱化,因此,有必要深化改革,推动金融业实现跨越提升发展。”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按照《意见》规划的蓝图,从今年开始,经过三年探索和实践,我市将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人才发展环境、商贸物流金融、普惠金融、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走出一条具有宁波特色的金融改革创新发展之路,使我市金融集聚开放更上台阶,金融人才结构更加优化,金融服务功能更加完备,金融创新活力更加突出,金融安全基础更加坚实,金融生态综合水平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意见》提出,按照“一中心四区”格局,推进金融资源空间集聚和合理配置,形成东部新城国际金融服务中心、杭州湾新区金融后台产业集聚区、高新区科技金融集聚区、鄞州南部商务金融中介服务集聚区、梅山财富管理集聚区。争取到2016年,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在8%以上;全市金融业税收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在12%以上。 在优化社会融资结构方面,《意见》提出,到2016年,宁波上市公司总数在70家以上,场外市场挂牌企业总数100家以上,直接融资占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此外,统筹开展“社区金融综合服务站”建设,争取到2016年,社区金融综合服务站达到100家,农村“微银行”实现距银行网点两公里以上的行政村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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