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执行案中,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拼的是速度,这也形象地验证了“时间就是金钱”的理念。 去年,象山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接受案件后,对被执行人钱某、金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但均无存款和房产。该如何把相关款项执行到位呢? 4月17日,执行法官赶往象山县国土资源局欲冻结被执行人钱某的工资。经了解,该局刚在半小时前,把一笔奖金打入员工的个人账户。根据执行经验,一般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中的存款都不会存放很久。 为了能够及时控制这笔执行款,执行法官在依法办理完相关的冻结手续后,又火速前往银行对该笔奖金进行扣划。没有想到的是,扣划手续刚办完2分钟,被执行人钱某就出现在银行门口,他是来提取这笔奖金的,他尴尬地对法官说:“你们的效率太高了,我才刚得到消息,你们就已经办完扣划手续。” (孙嵩愉 张丹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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