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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1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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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误入粪池淹死
管理方赔了十多万

  本报讯(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陈艳艳 孙巍栋)睡到半夜,阿芬醒来,身边却不见了丈夫阿强。“他晚上喝过酒,会去哪儿?”阿芬急忙出门去找,最后在村公厕的粪坑里发现了丈夫的尸体……

  阿芬来自四川,她和丈夫阿强同在慈溪横河镇一家规模不大的轴承厂打工。4月25日傍晚,同事们约阿强一起去吃饭,酒足饭饱后,阿强醉醺醺地回到家睡下。4月26日凌晨2时,阿芬醒了,结果发现阿强不见了。

  阿芬在出租屋附近找了半天,不见阿强的踪影。她随即想到阿强可能去公共厕所方便了。但男厕所里空无一人。

  阿芬疑惑地出了厕所,却见厕所旁边的粪池打开着,定睛一看,阿强已溺死在粪池。她连忙报警。

  随后,阿芬找到了公厕的管理人———村经济合作社。阿芬认为,作为管理人,村经济合作社有义务管理好该公共厕所。现该公厕的粪池敞开着,存有安全隐患。村经济合作社未在粪池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或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导致阿强溺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对阿强的死亡承担责任。

  不过,村经济合作社却认为阿强喝醉了酒,存在重大过错。双方僵持不下。在慈溪浒山法庭与横河镇司法所联合调解下,日前,该村经济合作社赔偿阿芬1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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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