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陶子)今天是我国第21个“防治碘缺乏病日”,主题是“科学补碘,保护智力正常发育”。昨天市疾控中心发布的信息称,宁波人仍需正常补碘。 去年宁波市疾控部门对11个县(市)区1235名8岁至10岁儿童进行尿中碘含量水平监测,结果总体尿碘平均值是168.80微克/升,其中尿碘值低于100微克/升的尿样有189份,占15.30%;尿碘值在100-200微克/升的尿样有556份,占45.02%;尿碘值在200-300微克/升的尿样有316份,占25.59%;尿碘值大于300微克/升的尿样有174份,占14.09%。此结果与2013年全省的尿碘平均值178.40微克/升相比,基本处于同一水平。 去年是我市下调食盐中碘含量后的第二年,儿童尿碘中位数水平与2012年的尿碘平均值193.51微克/升相比,有一定下降。目前我市总体碘营养仍处于适宜状态。 对于绝大多数市民来说,应该坚持食用碘盐 碘是人体必需的一种微量元素,是合成甲状腺激素的主要原料,人体过多或过少摄入碘都会不利于人体健康。人体摄入碘主要来自于饮食,而90%左右的碘通过尿液排出,因此尿液中的碘含量是评价群体碘营养水平的主要指标。 对于绝大多数市民来说,应该坚持食用碘盐,尤其是婴幼儿、青少年和孕妇、哺乳期妇女等特需人群,比别的人群对碘的需要量大,必须食用碘盐以保证人体碘的适宜供给。如胎儿严重碘缺乏可导致克汀病,表现为以智力残疾为主要特征并伴有精神综合征或甲状腺机能低下。儿童青少年碘缺乏,表现为甲状腺肿大,生长发育特别是智力发育受到损害。孕妇严重碘缺乏,可导致胎儿死亡、畸形、聋哑或流产、早产等严重后果。 浙江省2013年调查11个市的31个县(区)孕妇尿样620份,其尿碘平均值为127.23微克/升,低于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适宜推荐量(150-249微克/升)的下限水平,这提示我们要进一步关注重点人群的碘营养状况,应坚持食用碘盐以保证人体适宜碘的摄入。 自然饮食摄碘不能满足人体碘营养需求 宁波市外环境仍属轻度碘缺乏地区是采取食盐补碘的依据。近年宁波市碘营养调查结果表明,全市29个村145份居民饮用水的水碘平均值是4.06微克/升,所有水样水碘值均低于10微克/升。 根据GB16005-2009《碘缺乏病病区划分》规定,居民水碘平均值低于10微克/升的地区属于碘缺乏地区。另对我市象山沿海产盐地区长期食用非碘盐居民1208人进行尿碘检测,尿碘平均值为89.05微克/升,其中尿碘值小于100微克/升者占57.20%,碘营养水平总体处于摄入不足状态,说明仅靠自然饮食摄碘还不能满足人体碘营养需求。 无证据表明甲状腺结节高发与食用碘盐有关 而眼下市民中存在较普遍的误区是认为“宁波属于沿海地区,常吃海产品,居民不缺碘”,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事实上,海产品中只有海带、紫菜等海生藻类含碘丰富,而鱼虾类海产品含碘并不多。 而甲状腺结节与食用碘盐并无直接关联。宁波碘营养专题调查表明,我市居民总体甲状腺结节检出率为33.55%。对沿海地区食用碘盐与食用非碘盐人群的甲状腺结节检出率进行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目前结节性甲状腺肿的病因尚不明确。在我市总体碘营养适宜的情况下,无证据表明甲状腺结节高发与食用碘盐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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