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诉讼活动中的暴力冲突事件频发,审判安全问题再次进入公众视线。昨天,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3年审判工作安全状况白皮书》,直言我市法院审判安全状况不容乐观,暴力抗拒执行、威胁伤害法官、打砸法院等过激行为时有发生。审判安全问题,亟待破解。 现象 威胁滋扰、暴力伤害频发 近日,奉化市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打砸法院案件,姚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几乎与此同时,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象山县人民法院分别对两名在法庭上大打出手的当事人作出罚款和司法拘留等处罚。 如此过激行为并非个案。“白皮书”显示,2013年全市法院共发生暴力抗法事件27起,群体性上访32起,扬言报复法官、以自杀等方式威胁法官21起,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处理案件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伤害10起。 从相关案例来看,暴力行为主要集中于拆迁、民间借贷、劳资纠纷、强制执行、婚姻家庭纠纷等领域,占总数的78%。曾有法院干警在查看拆迁地块时遭部分村民暴力围攻,也曾有法官在对某公司进行诉前证据保全时遭到该公司员工攻击。法官已然成为高危职业群体。 分析 多重原因加剧职业风险 法官是矛盾纠纷的裁判者与化解者,法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缘何会频频遭受过激行为攻击? “审判安全形势紧张,原因有很多。社会背景是其中一个方面,社会转型期也是矛盾纠纷多发期,大量案件涌向法院,这就给审判安全埋下了隐患。”市中院法警支队副支队长倪伟斌分析说,而且公众往往对法院抱有“不切实际”的期望,一旦审判结果与预期不一致,就会迁怒于法院和法官,这也是法官职业风险加剧的一个重要原因。 同时,个别诉讼参与人的法治意识薄弱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信访不信法”,民众不愿意、不习惯通过法律途径理性表达诉求。当诉讼参与人的一方或是双方人数众多时,不满情绪往往容易相互传染、强化、放大,同时产生“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过激举动发生的可能性随之增大。 呼吁 能否增设藐视法庭罪 如同其他职业风险一样,法官职业风险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可以预防和排除的。首要的,莫过于法律上的保障。 “我国现行法律对法官保护的规定缺乏细则,难以切实发挥应有的保护功能,使得法官在面对当事人过激行为时处于一种无可依恃的境地。”倪伟斌说,应该呼吁全国人大适时在刑法中增设“藐视法庭罪”,在时间上不局限于庭审过程中,在空间上不局限于法庭内,在表现形式上不局限于显性的“直接暴力”,从而对各类破坏审判安全的行为形成更有力的威慑。 同时,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还指出,改革当前信访制度,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解决纠纷,也是化解目前审判安全困境的一个重要手段。 “请市民朋友理解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实行的‘凡进必检’制度,这是为了有效维护安全、有序、和谐的司法环境。当然,我们也会在此基础上推出更多的便民举措,为群众来法院反映情况、办理业务提供便利。”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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