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屠春技 他个子不高,但嗓门很大,爽朗的笑声穿透整个走廊;他年龄不大,可专业过硬,工作11年主办各类刑事案件240余件;他曾与被称为“许三多”的贪官许迈永面对面交锋;他曾是震惊全国的“地沟油”案件公诉人。 他叫陈永明,今年37岁,西安交通大学经济法专业研究生毕业,如今是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一名普通的检察官。今年4月,他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他说:“办案是个良心活儿,我只是在三尺公诉席上坚守着检察人的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他一身硬气,与“许三多”针锋相对 受贿1.4亿余元、贪污5300万余元、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7100万余元,曾经叱咤风云的许迈永站在被告席上时,对眼前这个“稚嫩”的公诉人充满了不屑。 “我是职责所在,并非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而且很多收受的钱财,也只是正常的人情往来……”许迈永的话说得理直气壮。 “第一、谋利行为是否属于正常的工作职责范围并不影响对行为性质的认定!第二、收受贿赂的行为为何都发生在你为行为人谋利期间?所谓“人情往来”,为何只有别人送而不见你还……”当这些不疾不徐、有理有据的回击从“稚嫩”的公诉人陈永明嘴里说出来时,许迈永大为惊讶。长达6个小时的辩论,陈永明都能一针见血地戳穿对方妄图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把戏。末了,许迈永哑口无言。 熟悉陈永明的人都知道,这才是“一身硬气”的他。 他脾气硬,敢于接下棘手的大案要案;他劲头硬,不眠不休地研究分析案情案例;他专业硬,孜孜不倦地学习法律法规。 这起大案,涉案总金额大,取证难,疑难问题多。整整15个月,陈永明四处奔波。当时,他的老婆正怀着身孕,他却无暇顾及。 开庭前,考虑到许迈永不会乖乖束手就擒,陈永明和专案组的成员一起,对每一种可能出现的狡辩都准备了详尽的答辩策略,仅审查报告就写了几十万字。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陈永明一贯如此。他经常说:“谁最了解事实,谁就最有发言权。”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峰如此评价陈永明过硬的专业:就像公诉队伍中的“老中医”。 他心思缜密,一个细节揪出“地沟油”铁证 2011年7月,一条震惊全国的“地沟油”黑色产业链逐步暴露于大众视野。市检察院依法分别对三个制售“地沟油”的团伙共计20人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环节,多名犯罪嫌疑人开始“反水”,辩称只是将“地沟油”销售给他人作饲料用油等,否认作为食用油进行销售。 这样的辩解一旦成立,将直接影响案件的定性。如何寻找证据,认定“地沟油”被当做食用油销售,成了办案的关键。 陈永明没有退缩。在一次提审时,一名作为居间介绍者的犯罪嫌疑人提到:袁一等人通过她向柳立国买油时,要求酸价要低,不能有辣味,颜色不能太深。 “酸价!”心思缜密的陈永明立刻意识到,这或许正是破案的关键所在。 于是,他和专案组同事立刻向相关部门请教,确认酸价是判断油脂变质程度的重要指标,只有食用油才有此要求。有了这个突破口,犯罪嫌疑人将“地沟油”流向食用油市场的罪行才铁证如山。 正是这分缜密,成就了难题的破解。陈永明的细致,还体现在公诉活动的每一个小环节。让同事孙环宇印象深刻的是,2008年两人参与一起黑社会性质案件的公诉,起诉书写了50多页。开庭前,陈永明竟然领着大家将50多页的起诉书仔仔细细读了10多遍,一个标点符号的差错都不允许有。 用陈永明的话说:“若法庭是战场,公诉活动的每个环节就是阵地,一定要寸土必争,不允许有半点的差错。” 他疾恶如仇,提起被害人数度哽咽 有两起案件,相信不少宁波人印象深刻。 一起是2012年2月,一辆小轿车冲入江北区庄桥街道黄梅堰的一条小河里。除丈夫得救外,妻子和两岁的女儿不幸身亡。让人叹息的不幸最后竟“逆转”为故意杀人,让人唏嘘不已。这起案件的公诉人就是陈永明。【下转A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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