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实习生侯沁言 通讯员姜栋)女友与闺密反目成仇,施某为给女友出气,居然和好友陈某用502胶水将对方刚买的轿车弄成了大花脸。昨日,江东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施某罚金4000元,陈某罚金3000元。 80后小伙施某是台州人,高中毕业后便在宁波、台州两地奔波做生意。两年前,他找了个在甬工作的女友方某。 去年4月一天,施某因生意需要来到宁波,约上好友陈某,带着各自女友一起吃夜宵。席间,大伙聊起施某女友方某与其闺密林某的矛盾。两人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小事,闹得不可开交,在微信朋友圈里争吵。 好不容易男友过来,方某当然大吐苦水。施某越听越气愤,决定帮女友出头,“我想用502胶水把林某的车门粘住,让她开不了车,你愿意和我一起去吗?”听了施某的提议,陈某答应帮忙。 酒足饭饱后,两人在路边的杂货店买了两支502胶水,来到林某住的小区楼下,找到对方新买的爱车,先用胶水把车门把手粘牢,又沿着车子的门缝将车门粘在车体上。最后,他们将剩余的胶水,全部泼在前、后挡风玻璃和车顶上。临走时,施某还想了个馊主意:将一张白纸粘在林某汽车的后车牌上,心想若是她没发现上路,会被交警作为违章而扣分。 次日早上,林某发现爱车成了“大花脸”,立即报警。警方追查监控录像,发现了施某、陈某的作案经过。经鉴定,林某新车的损失上万元,因此警方以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传唤两人。两人随即投案自首,并且赔偿了林某的所有损失,取得了对方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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