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开发导刊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4年05月20日 星期二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印尼发布商品标签新规

  近期,印尼公布有关粘贴印尼语商品强制性标签的贸易部法规No.67/M-DAG/PER/11/2013。该法规规定了每个将在印度尼西亚交易附件中列出商品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应当在商品的包装上或在商品上粘贴印度尼西亚语的标签。该法规将于2014年6月25日生效,对于在这些法规生效日期之前已经在市场上的商品,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当在本法规生效后6个月内调整标签。 

  据悉,受到本法规影响的商品列表在贸易部法规No.67/M-DAG/PER/11/2013和贸易部法规No.10/M-DAG/PER/1/2014的附件I至V中提供。要求包括家用电子电器产品、建筑材料和产品、机动车辆材料(备件及其他)、其他商品(如鞋类、皮革制品、玩具、服装等)等,所贴标签必须清楚,消费者易读和易懂并且应当永久性粘贴。

  印尼是东盟成员国之一,也是我省重要的贸易伙伴。据统计,2013年浙江省对东盟出口201.3亿美元,同比增长18.7%,出口商品主要为机电产品、纺织服装和成品油等,大部分为标签新法规涉及商品。为此,提醒相关企业,一是及时获取印度尼西亚标签法规,认真学习相关要求;二是抓紧对相关出口商品进行标签修正及制作,对已出口商品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整;三是及时与监管部门联系,了解出口审批流程的变化,避免出口检验受阻。(方科益)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