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徐冰泽 北璎)年近七旬的贝老太交通事故后索要误工费,她说自己平均一天能赚100元钱,对方应该按此标准赔给她。老人从事的是什么工作? 去年夏天,贝老太被李某驾驶的货车碰撞,受了轻伤。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之后,李某断断续续支付了老人约10万元费用。 前不久,贝老太将李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北仑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约20万元。 审理中,误工费成了争论最多的焦点。贝老太称,自己长期和人搭档给他人诵经,平均每天有100元左右的报酬。现在受了伤,就应该以这个标准补偿她的损失。 被告认为,贝老太已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应视为丧失劳动能力,误工费一项不应支持。 法院认为,贝老太年事已高,早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且无法提供返聘合同、纳税证明、工资清单等证据来证明其确有收入来源,仅凭一份诵经搭档的证言,法院难以支持。 昨天,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中未含误工费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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