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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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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新增婴幼儿食品镉限量要求

  最近,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了有关修订食品中镉含量的委员会条例(EU)No488/2014。欧盟于2006年颁布的条例(EC)No1881/2006,对食品中某些污染物的最高限量作了要求,如规定了水产品、谷物、蔬菜等食品中铅、镉、汞等重金属的限量。本次发布的(EU)No488/2014则是对(EC)No1881/2006的附录进行修订,对食品中镉的最大限量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除了调整某些食品中的镉限量之外,还新增了三类婴幼儿食品中的镉限量要求。一是由牛奶蛋白质或蛋白质水解产物生产的粉末状配方,镉限量为0.010毫克/千克,以上原料生产的液体配方,镉限量为0.005毫克/千克。二是由大豆蛋白分离生产的粉末状配方,单独食用或与牛奶蛋白质混合食用,镉限量为0.020毫克/千克,以上原料生产的液体配方,镉限量为0.010毫克/千克。三是谷类加工食品及婴幼儿食品,镉限量为0.040毫克/千克。上述规定均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为此提醒相关企业密切关注该条例修订内容,了解新规定的适用范围以及实施日期,明确条例修订前后内容上的区别,尤其是应特别关注修订后的有关婴幼儿食品中镉含量的新增要求。今年以来,欧盟已经相继出台多个有关婴幼儿用品的技术法规,生产企业应利用这些法规主动改进自身生产工艺,提升产品品质,确保生产的婴幼儿用品符合相关要求。(王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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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