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王琼硕 罗一琦)由于疏忽,一场大火烧掉鄞州石碶街道横涨村四户人家房屋,一夜之间四户人家流离失所,同时几十年的邻里情也面临危机。 今年4月29日早晨,张大妈在家开香拜好菩萨后,便去河边洗拖把,突然蜡烛倾倒点燃窗帘,火势迅猛。张大妈的老伴腿脚不便,不能行走,邻居在发现起火后冲入火场,用轮椅把张大爷救出。5分钟后,张大妈从河边归来时,家中已一片火海。 天气干燥,火势迅速蔓延至邻家,连同张大妈家的四户人家房子被烧毁,所幸无人员伤亡。 事后,受灾的三户人家多次到村委会要求安置,并向张大妈索赔30万元。受灾户还提出三家集资在过火的宅基地上建房,并将张大妈的房屋拍卖,以作补偿。街道和村里调查后发现,该土地属于村集体,宅基地所有权禁止买卖。 张大妈家在火灾中受损最重,房屋、家具等被烧毁。张大妈年事已高,老伴又身患残疾,收入只能维系日常生活。听说三户人家要求赔偿30万元,张大妈实在发愁。 得知受损邻居准备向法院起诉,街道调委会工作人员劝解道:“房子被烧要求赔偿,本是天经地义,但两位老人生活不容易。再说,他们不是不愿意赔,确实是没有能力赔偿。打官司费时费钱,这么多年的好邻居一下子成仇人,低头不见抬头见,多难为情啊。”在多次耐心的沟通下,几户人家最终放弃了诉讼。 同时,调委会也积极做张大妈的三个子女的思想工作。“几户人家住一起几十年也是缘分,且他们对两位老人一直挺照顾的,这次因为你父母的责任给他们造成这么大损失,情理上,你们应在经济允许的范围内给他们一点补偿。”调解员朱剑波劝道。 近日,经过街道及村两级调解员多次调解,双方终于平心静气坐下来协商,最后根据三户人家的受灾程度,约定张大妈及其子女分别支付一万元、两万元和四万元的经济补偿。四户人家在村调解员的见证下,签订协议书并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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