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日从辽宁省政府金融办获悉,辽宁省沈阳经济区内的八座城市,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目前已实施同城化管理,从而减少了审批手续,小微企业融资也更为便利。 据辽宁省政府金融办介绍,沈阳经济区内登记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可在沈阳经济区内按同城原则及相关规定开展业务经营活动。沈阳经济区范围包括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铁岭市。 今年初,在辽宁省政府金融办协调下,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三家银行将在辽宁省内八城市间开始取消系统内全部个人结算收费项目。(均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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