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宁波一家服装企业出口到日本的一批睡衣和防寒服被退货,受到了较大的损失。据宁波检验检疫部门了解,退货的原因是睡衣洗涤标签熨烫温度标注错误,防寒服未加注生产国,均不符合《日本对纺织品标签的暂行新规定》的标准要求。据宁波检验检疫局统计,2014年1-4月共检出不合格出口产品286批次,其中31批次与产品标识标签有关,占比达10.84%。近年来,世界各国对于产品标签的规定越来越严格,对出口产品标签规范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标签法规涵盖产品范围广 从目前来看,世界90%以上的国家都出台了各类产品的标签技术法规,涵盖了包括服装、鞋类、玩具、电子产品和食品等几乎所有产品领域。 服装标签的内容包括语言、纤维含量、原产地、维护保养、进口商/制造商、型号等信息。如欧盟的纺织品标签条例,加拿大的纺织标签法。 鞋类标签的内容有原产地、进口商/制造商、鞋子各组成部分使用材料、鞋子尺寸等信息。哥斯达黎加、洪都拉斯等中美洲国家相继在2013年出台了鞋类制品标签法规。 玩具标签主要突出对于使用玩具的年龄适用性、玩具的警告语要求以及玩具中含有危险物说明。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墨西哥、印度尼西亚等发展中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玩具标签技术法规。 电子产品标签主要用于告知消费者电子产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防护要求。随着各国对于节能环保的日益重视,电子产品能效标签的要求也越来越受到关注。美国、欧盟、日本等国都要求电子产品在进入本国时必须加贴能效标签。 当前,世界各国对食品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欧盟和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和中东、东盟、拉丁美洲的一些发展中国家都制定了相关的食品标签法规。在标签的内容上,各国大致都要求准确列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过敏源、净含物、厂商名址、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豁免要求、原产地等信息。 标签技术法规出台愈发密集 关于标签的新规定一直层出不穷,按照这些法规的特点来分,可以分为四大类。 一是产品化学物质统一分类标签。自2011年联合国发布第四版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以来,各国持续升级化学品分类和标签法规。今年以来,欧盟就氟菌唑、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等物质的统一分类标签提案征求意见,西班牙提交亚胺硫磷的统一分类标签,马来西亚、印尼、韩国等国家也纷纷修订了本国的化学品分类和标签标准。 二是产品能效标签。2014年2月美国能源之星法规修订了能源标签规则,规定了无线电话传输设备、无线广播或电视、电视摄像机和数码相机等消费品的数据报告要求。欧盟签署能效标签指令,要求家用电器如冰箱、洗衣机及烤炉必须附上标签,并将逐步把适用范围扩展至其他能源相关产品。阿根廷、厄瓜多尔、南非等国家也相继通报了十余类电子产品的能效标签技术法规。 三是产品原产地标签。原产地标签是标示产品制造地、生产地、加工地和来源地的一组重要标志和符号,是消费者识别和选择商品的重要信息。近期,美国修订了原产国标签法规,继续扩大原产地标签的适用产品范围。欧盟产品安全立法引入消费品原产地标签,要求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确保在欧盟销售的所有产品,无论是否来自欧盟,均标示产品原产地。柬埔寨、沙特阿拉伯等也都对产品的原产地标签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四是产品质量安全标签。质量安全一直是各国技术贸易法规关注的重点。今年以来韩国生效了皮革产品质量安全标签修正案,新增了对婴儿皮革产品的要求。欧盟就皮革标签制度展开评议,确保整个欧盟使用的皮革标签协调一致,使用适当的标签。菲律宾和日本等国家也相继针对玩具、游戏用品和家电产品修订了安全标签法案。 企业应主动应对标签法规 标签技术法案密集出台,使得出口企业应对难度加大,不仅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其产品退货风险也增大。为此,提醒相关出口企业: 一是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目前,部分企业还是认为重视产品的质量最关键,而标签很不起眼,也没什么技术含量,更不会影响销售。对此,相关企业应转变原有观念,出口产品标签也是产品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要因“小标签”而遭到退货“大损失”。 二是广泛收集,加强学习。相关企业应全面了解、学习、掌握进口国对标签方面法规、标准,并及时跟踪了解其动态变化情况。同时,企业还应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参加检验检疫部门应对技术贸易壁垒的相关培训。 三是强化管理,严格把关。标签虽小,管理不易。企业应将观念及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不同的产品,同类产品的不同型号,相同产品不同的出口国家,所加贴的标签可能都不一样。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标签管理工作,对于标签的设计、制作、保管和粘贴的全过程都应加强监管,查找其中可能存在的漏洞,并及时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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