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王舜毕)近日,宁波海事法院成功调处了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针对新加坡籍“BARELI”轮因事故致海域污染提起的海洋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据悉,本案系《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宁波海事法院审理的首例公益诉讼案件。 2012年3月,“BARELI”轮在福州兴化湾江阴港附近海域发生触礁搁浅沉船事故,导致大量燃油和船载有机氯农药等危化品泄漏入海,造成事故海域受污染,海洋生态受损。2013年9月,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共计3297万元。 “庭审中双方交锋异常激烈。”主办法官张华刚说,经过长达2个月的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方案,肇事方向索赔方赔偿主张金额的20%即67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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